Sunday, February 12, 2023

常在我裡面(3):罪,義,審判

經文:

「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,使你們不至於跌倒。
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,並且時候將到,凡殺你們的,就以為是事奉神。
他們這樣行,是因未曾認識父,也未曾認識我。
我將這事告訴你們,是叫你們到了時候,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。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,因為我與你們同在。
「現今我往差我來的父那裏去,你們中間並沒有人問我:『你往哪裏去?』
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,你們就滿心憂愁。
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,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。我若不去,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;我若去,就差他來。
他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
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我;
為義,是因我往父那裏去,你們就不再見我;
為審判,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。」
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。
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,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,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,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。
他要榮耀我,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。
凡父所有的,都是我的,所以我說,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。
(聖經.和合本, 約翰福音 16:1-15)

大綱:
1. 不至跌倒 (1-4a)
跌倒 (Skandalizo)
-> falling away (ESV)
-> stumbling (NASB)
-> cause someone to sin, cause someone to give up his faith 

2. 指證世人 (4b-11)
為義 -> right (NEB)

3. 擔當不了 (12-1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