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anuary 25, 2015

事奉,跟從

經文:
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喪了自己,賠上自己,有甚麼益處呢?
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,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裏,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裏降臨的時候,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。
我實在告訴你們:站在這裏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,必看見神的國。」
(聖經.和合本, 路加福音 9:23-27)

大綱:
事奉主先要跟從主,但有四個千萬:

A. 第一個千萬:
緊緊跟隨天天背十架 - 有立場的事奉 - 第23節
* 不是為事奉自己

B. 第二個千萬:
不是自救,而是為主捨命 - 認清事奉的對象 - 第24節

C. 第三個千萬:
不止息的事主 - 事奉的更新 - 第25節
* 不要停止更新
* 業餘與多餘

D. 第四個千萬:
定有神的榮耀 - 事奉的結果 - 第26-27節
* 一閃即逝的榮耀與永恆的榮耀

結語:
耶穌一生立下事奉的榜樣,叫我們跟從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